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00电竞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和按时发放国家奖学金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4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提出如下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500电竞全体在籍学生(含当年取得学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各系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20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三档发放,但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应与学院下达指标一致,各系名额分配见附件3。
2.申请条件: 500电竞在籍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的学生重点考虑;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学生;孤儿、军烈属子女、退役复学士兵、城市低保对象、单亲、父母下岗、父母病残等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系。各系要按学院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报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发放。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份、首次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另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见O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O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汇总表请附电子版,以“系
+年助学金名单”命名)报给学生处单士琦老师。
电子数据录入材料(材料先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学院评审通过后再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
1.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所有家庭困难学生需录入系统家庭困难学生库,江苏省学生资助服务平台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3.相关数据录入工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要求,各类奖助贷数据必须按时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中。请各系指定一名老师专职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数据汇总、报送以及数据录入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录入截止时间: 10月20日16:00;国家助学金录入截止时间: 11月15日16:00 ;困难学生库录入截止时间: 10月20日16:00。
希望各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认真执行。谨防弄虚作假,严禁截留学生奖助学金、把关不严、敷衍了事、“走后门”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情况属实者,学院将追究当事者责任。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 黄霞、单士琦 电话: 52111858,电子邮箱zdxy-。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附件1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本人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入学时间 | ||||||
情况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人均月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申请理由: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评审意见: | |||||||||
院系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审定意见: | |||||||||
学校公章 | 年 月 日 |
附件2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 ||||||||
高等学校(公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院系 | 班级 | 助学金档次 | ||
2000元 | 3000元 | 4000元 | ||||||
合计 | ||||||||
说明: 在助学金档次中,学生获得哪一档资助,就在相应列中填写"1"。 |